安徽省户籍制度改革大幕开启 不再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 租房也可以在大城市落户
2015-05-25 11:27:08
近日,一则好消息传来!省政府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》。
这意味着什么?根据“意见”,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会放宽,以后在安徽进行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,没有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,而是统一登记为“居民户口”。
而城市落户限制也有所放开,以后,作为一名外来来肥务工人员,你或许租个房子,就能把家安在合肥,顺利的在合肥落户。
合肥或严控落户条件
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落户条件。
城区人口达到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,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适时调整落户政策。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。
目前,安徽仅合肥市人口规模(2014年统计数据显示合肥市区常住人口已经达到近400万人)接近特大城市的标准。也就是说,一旦合肥市区常住人口达到500万后,可能就会调整落户政策,严格控制落户条件了。
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,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,可以对相关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,但对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不得设置住房面积、金额等要求,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1年。
小城市:城区人口50万以下
●放开落户限制 有住所就能落户
小城市、县级市市区、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
●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等,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。
特大城市:城区人口500万以上
●由市政府确定适时调整政策
●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适时调整落户政策。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,而我省目前还没有特大城市。
劳模、先进、紧缺人才家属可随同落户
●县级以上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
●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
●其他紧缺人才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在就业地落户。
毕业生等户口迁移不受就业地条件限制
●高校毕业生
●职业院校毕业生
●技工院校毕业生
●技术工人